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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水事故已成为小型煤矿安全生产的一大“杀手”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7年01月12日 20:53 来源:
专题:关注安全生产 遏制矿难

    新华网沈阳1月12日电(记者 王炳坤)正在组织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1?9”煤难救援的一些专家认为,透水事故已经成为一些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威胁,事故的发生分多种不同情况。

    本溪县煤矿安全局副局长田科说,挖通地下水系在煤矿透水事故中是破坏性最大,也是最难处理的一种。发生在2005年8月7日的广东兴宁矿难,由于透水煤矿连接着几条地下水系,抽水的同时,地下水系的水同时也在迅速地补充。结果在抽水23天后,救援组不得不宣布放弃救援,遇难的123名矿工中,只找到6具遗体。

    本溪县煤矿安全局总工程师林新龙介绍,煤矿在井下生产时遇水是一种常见现象。地下岩石层中存在裂隙水,地表水渗入会形成煤层水,这些出水量都不大,可以边生产边抽排。如果掘到了含水丰富的岩层,即地下河,其涌水量会很大,如果煤矿排水能力不大,就会造成巷道被淹。煤矿在开采时还可能碰到装满水的地下溶洞,或者碰到原先开采留下的单个积水采空区(这有别于由很多采空区连接形成的水系),这些积水区域一旦被掘通后,带着较大水压的积水会瞬间对矿井和矿工形成破坏作用,但是这种情况下一般水量有限,还可能被抽干。如果掘通了地下水系,则不仅救援困难,而且事故矿井只能封闭掉。

    辽宁省煤炭工业管理局有关专家介绍,一般而言,煤矿透水事故多发生在地下水系较发达的地区,而且多发生在地方煤矿身上。这是因为地方小型煤矿不像国有大型煤矿一样,它们在开采前不会认真考察地质条件,对地质资料掌握不全,其排水系统不够发达。一些小煤矿违规生产,越过国土资源部门明令禁止的界限开采,事实上,国土资源部门禁采的区域一般地质条件不清,蕴藏着巨大风险。

责编:何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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