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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符合再审条件的坚决依法再审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7年01月07日 20:13 来源:
     
    [内容速览]针对“申诉难”和“申请再审难”,肖扬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都要树立正确的纠纷解决观,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诉求。

     

图为肖扬主持第七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何靖 /摄 来源:中国法院网

    新华网济南1月7日电(记者田雨、赵仁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7日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强调:“对符合再审条件的坚决依法再审,确保申请再审案件及时公正处理。” 最高法院首次提出"司法和谐"理念

    “申诉难”和“申请再审难”是多年来人民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热点问题。对此,肖扬明确表示,要健全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完善申诉与申请再审制度。肖杨:最高法院140多件民事审判规则确保法律适用

    他要求,建立全国法院涉诉信访案件处理的统一协调机制和信息管理系统,明确上下级法院之间接待处理涉诉信访的分工与职责,防止互相推诿或重复审查;推行再审审查听证制度,增加申诉和申请再审审查的透明度,提高申诉复查效率;引导当事人审慎行使申诉和申请再审权利,依法表达诉求;通过明确的程序安排,规范申诉和申请再审的审查行为。

    据介绍,1978年至1982年,全国法院接待处理涉诉群众来信来访83700件(人)次。2001年至2005年,全国法院共接待处理涉诉群众来信来访2243324件(人)次,上升了近26倍。

    “2006年前11个月,全国法院全年共接待涉诉群众来信来访329897件(人)次,尽管数量上同比略有下降,但仍处在高位运转状态。”肖扬介绍。

    他表示,人民法院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部门,主要就是为化解矛盾纠纷、消除不和谐因素而设立、而存在的。全国各级人民法院都要树立正确的纠纷解决观,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诉求。

最高法院:妥善审理涉农案件 维护农村社会和谐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指出,要加强涉农案件的立案、审判和执行工作,进一步方便农民群众诉讼;依法审理各类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维护农民的各项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依法审理乱收费、乱摊派、土地征收征用、安置补偿等涉农行政案件,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法惩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坑害农民利益的犯罪以及破坏选举等危害农村民主管理的犯罪,维护农村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最高法院:要研究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介绍,目前,人民法院的司法救助有诉前救助和诉讼中救助。已经有部分法院在探索建立诉讼终结后的司法救助,比如建立执行救助基金,对生活极度困难或急需医疗救治、被执行人又无履行法定义务能力的申请执行人进行经济救助或救急资助。

 “司法救助是社会主义救助制度的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承担社会责任的一种重要方式,对司法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最高法院确定2007年法官职业化建设五项重点任务

    这5项重点任务是:法官职务序列和法官遴选制度要取得新进展;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框架要基本形成;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员额比例以及审判人员和非审判人员比例要初步确定;法官助理试点工作要继续推进;聘任书记员制度要总结完善。

责编:霍筠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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