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扶贫开发力度 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国务院扶贫办主任 刘坚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扶贫开发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项历史任务,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这为扶贫开发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带来了机遇,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深刻认识扶贫开发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的作用与意义,提高对扶贫开发工作规律和方法的认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使扶贫开发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伟大事业中承担起应有的历史使命。
一、扶贫开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
我国20年的扶贫开发,为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民族团结和社会进步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全面促进了社会和谐。一是扶贫开发决策的制定和实施,向全国人民和国际社会表明了党和政府消除贫困、共同富裕的政治意愿,凝聚了民心,稳定了社会。二是扶贫开发满足了贫困人口最基本的需求,解决了他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了农村广大群众与政府的和谐。三是扶贫开发重点支持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中西部自然条件特别恶劣地区,为不同地区和不同民族之间的和谐做出了贡献。四是通过机关定点扶贫、东西扶贫协作和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加深了社会不同成员之间的了解和信任,促进了社会谅解和沟通。五是扶贫开发坚持自然资源开发和人力资源开发同步进行,坚持开发与资源保护、生态建设相结合、与计划生育相结合,促进了资源、人口和环境的良性循环,推动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双重目标的实现。
巩固扶贫成果、缩小发展差距是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我国正处在发展的关键时期,帮助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解决温饱,进而脱贫致富;帮助农村贫困地区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五个要求加快发展,建设和谐社区;增加农村居民特别是贫困农民的收入,逐步缓解不同区域、不同人群的差距,是中国进一步发展中必须解决的大问题。我们要把扶贫工作提高到以人为本,实现可持续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制度,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来认识,防止扶贫工作边缘化。
二、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有利于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针对目前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阶段和农村贫困的具体情况,我国扶贫开发的总体战略是:继续坚持开发式扶贫为主的方针,同时加大农村救济救助工作力度,对没有劳动能力的困难家庭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有利于让贫困群众获得自信心和自尊心。开发扶贫,是让贫困群众通过劳动获得报酬,这是贫困群众获取尊严的途径。二是有利于长期发挥作用。开发式扶贫通过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坚持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开发并举,实现贫困群众稳定增加收入,让贫困群众长期受益。三是有利于减少贫困人口。我国扶贫开发20年取得的成就,说明开发式扶贫方针是减少贫困人口的重要途径。四是有利于让贫困群众融入社会整体。贫困群众在参与扶贫开发的过程中,通过参与决策、参与项目实施与管理,实现人与人的平等交流,逐渐融入社会整体,促进社会和谐。
开发式扶贫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都是缓解农村贫困的方式,不是相互取代、相互排斥的,而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关系。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首先覆盖没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人口,可以使扶贫开发工作的目标更准确,力量更集中,效果更明显;对于少数因灾因病短期陷入贫困的农村人口,通过救济救助保障了基本生存,再通过扶贫开发恢复和提高其生产能力,可以减轻财政的负担,化消极为积极。
三、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进一步加大扶贫工作力度
为了使扶贫开发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事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我们提出“十一五”期间扶贫工作的目标:基本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并逐步增加他们的收入;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基本完成14.8万个贫困村的整村推进扶贫规划。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扶贫开发工作的基本思路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继续减少农村贫困人口和逐步缩小发展差距两个目标,分区研究,整村推进,因户制宜,落实责任。
一是分区研究明思路。目前我国农村贫困仍然具有区域性特征。贫困人口集中在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境地区、自然条件特别恶劣的地区。为此,我们提出分区研究扶贫思路,集中力量连片开发的设想,促进这些地区的整体发展。
二是整村推进抓落实。继续加大整村推进扶贫规划力度,今后4年完成9.1万个贫困村整村推进规划。继续实施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为主要内容的“雨露计划”,每年培训100万以上贫困家庭的劳动力。继续加大产业化扶贫力度,每个重点县有1―2个扶贫骨干产业,基本形成县有龙头企业、村有主导产业、户有增收项目的产业化扶贫格局。
三是因户制宜定措施。在建档立卡工作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类型贫困人口逐户落实帮扶措施:对五保户实行财政供养;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和负担过重的贫困家庭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因灾因病造成的短期贫困给以必要的救济救助;对大部分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做到落实帮扶项目、帮扶资金、帮扶人员和脱贫时间,提高他们的自我发展能力。
四是逐级建立责任制。将减贫指标逐级分解,签订目标责任状。将资金分配与扶贫工作成效、贫困人口减少紧密挂钩。
四、要把扶贫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在动员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扶贫系统进一步完善机制、提高效益的同时,要采取更有效的支持措施,实行有利于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宏观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政策。一是继续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投入力度,使之与国民经济实力增长相适应。二是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尽快使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事业得到改善,逐步缩小地区间公共服务水平的差距。三是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从“宣传动员,感动社会;建设网络,提供服务;政策引导,舆论鼓励”三个方面为有志于扶贫事业的企业和个人提供支持和服务。四是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为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户的发展提供信贷支持。五是在国家重大政策制定过程中要进行贫困影响评估,从宏观的层面维护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利益。
责编:何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