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焦点访谈):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现象由来已久。虽然国家和有关部门一直着力打击,但仍屡屡发生。本期节目试图通过解剖两起发生在不同时期的典型案件,探寻商业贿赂的病根。
第一例是号称医药领域商业贿赂第一大案的“郝和平案”。郝和平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原司长,他因犯受贿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于今年11月28日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人民币。据法院确认,郝和平受贿总价值超过100万元。调查发现,本案与药品生产领域的低水平重复、药品和医疗器械审批过多过滥这一大背景密不可分。由于产品同质化严重,因此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的审批部门便成为不法厂商进行商业贿赂的目标。
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产生的第二个原因是权力缺乏监管。 几年前被查处的“张平案”堪称典型案例。1999年,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医院药剂科原科长张平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药商贿赂,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虽然张平只是一家医院的药剂科长,但却有权决定药品能否进入医院,而且几乎一人说了算。权力缺乏监督和制约,不仅导致医药市场秩序混乱,也伤及滥用权力者自身。
第三个原因是审批官员和医院人员失控的贪欲。拥有权力,不一定就会成为不法厂商攻破的目标,只有当权力与贪欲的结合,商业贿赂才会发挥作用,才会使拥有权力者倒下。这一点无论从郝和平还是张平身上都可以得出这一结论。
使商业贿赂这颗毒瘤潜滋暗长。要防止毒瘤扩散、阻断癌变,必须对症下药。正在全国开展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已经开出了药方,那就是――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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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播室主持人 敬一丹:
医生看病讲究的是对症治疗,对商业贿赂这个顽症也需要找准病根。那么,商业贿赂的病根到底是什么呢?为什么有人突破道德底线,见利忘义?为什么又能够逃避监管,行贿受贿?为什么不法厂商不惜血本,疯狂行贿?接下来,让我们像解剖病理标本一样来解剖两起案例,从中能够探寻到顽症久治难愈的病根。
审判长:
你在被捕以前做什么工作?任什么职务?
郝和平: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司长。
2006年11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原司长郝和平,因犯受贿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人民币。经法院确认,从2002年9月到2004年9月两年时间里,郝和平利用负责医疗器械产品审批的职务之便,先后收受现金、汽车、高尔夫俱乐部会员卡等总价值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商业贿赂。
王振川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这个案件号称是商业贿赂第一大案。所谓大,不一定是钱最多,涉及的案值最多,是它影响最大。为什么呢?它牵涉到千家万户的利益,注册司和器械司都是有审批权的单位,通过为药厂,或者为生产厂家注册药号,或者通过审批这个器械,收取贿赂,这个影响太大了。
郝和平案之所以备受关注,是因为与其它领域的商业贿赂相比,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健康权益。毕竟病人都要吃药、看病,而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的发生无疑有着它特殊之处。首先,药品生产领域的低水平重复,药品和医疗器械审批过多过滥,已经成为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
孙宝兰 药师:
这个是丽珠新乐,这个是异乐定,这是依姆多,但是它们都是单硝酸异山梨酯。
这种叫单硝酸异山梨酯的药品是一种治疗心脏病的常用药,由于生产这种药的厂家众多,而每个厂家又会给自己生产的药品起一个新的商品名称,因此单硝酸异山梨酯就有了这些新名字。这种一药多名的现象,让资深专家都很难弄清一些药品的真正名称。
钟南山 中国工程院院士 中华医学会会长:
首先一个感觉就是在我查房的时候,我听不懂药。我当了45年的大夫,但是我发现我现在跟不上来,每一次查房,大夫说这个病人用什么抗生素,我都听不懂。后来我求他们,你是不是能够给我说这个药是什么学名,这样我才听得懂。过了一段时间,又出来一批药,我又听不懂了,我还得问问它是什么学名,说来说去也就是那几种药。
据了解,全国目前共有超过17万个药品批准文号,已经批准了4000多个药品、商品名称,仅2005年就有一万多个药品注册的申请事项得到了批准。由于同一种医药产品生产厂家众多,质量差别又不大,因此为进入医院,一些不法厂商就把商业贿赂作为打开医院大门的“敲门砖”。这种药品生产领域的低水平重复,药品和医疗器械审批过多过滥的现象,不仅让注册审批部门成为商业贿赂的目标,同时也使商业贿赂的癌细胞扩散到了一些医院。
陈新生 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检察院公诉科: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主要看谁的公关能够成功。突破了关键的人,他们也就进入了市场,进入了他们的单位。
1999年,安徽省马鞍山市最大的医院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医院药剂科原科长张平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药商贿赂40多万元人民币、6000港币和笔记本电脑一台,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回忆起当年的办案经过,马鞍山市花山区检察院的检察官陈新生印象最深的是向张平行贿的单位和个人太多了。
陈新生:
哈尔滨、北京、南京、深圳甚至海南省,有20多家药品的生产厂家和药品公司的代理人,都先后向张平实施了贿赂。
按说,张平只是一家医院的药剂科长,只能算是医院的中层干部,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药商向张平行贿呢?
陈新生:
马钢医院药剂科这个部门,这个角色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很多药品包括器械的采购,只要药剂科科长同意,就可能成为他们这个医院采购的对象。
马钢医院每年仅药品采购量就超过6000多万元。正是由于药剂科长张平手中握有的进药权,才使得他成为商业贿赂争相追逐的对象。而高官郝和平在很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眼中,更是一个关键性的人物。
包亚南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检察官:
因为咱们国外的、国内的所有医疗器械厂家的,所有品种的审批,都在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司,可以说都是他(郝和平)的一支笔。很多厂家在外面的传说,就是说谁如果要认识郝和平,那就很厉害了。
缺乏监督和制约的权力被滥用,产生了多重的伤害。既扰乱了医疗市场的秩序,还伤害了患者的利益,也给部门和机构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
邵明立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作为商业贿赂,这个问题的本身既会影响到我们中国医药市场,同时也会侵蚀我们药品监管的队伍。像我们药品监管队伍当中,也出现了像郝和平,原来医疗器械司的司长,吉林(药监)局的副局长于庆香这样的违法犯罪的案件。这些人虽然是极少数,但是对我们的队伍,给队伍的形象带来了非常大的损害,对我们的监管也造成非常坏的影响,甚至是造成一些问题。
拥有权力,不一定就会成为不法厂商攻破的目标。只有当权力与贪欲结合时,商业贿赂才会发挥作用,才会使拥有权力者倒下。从1998年开始,郝和平迷上了打高尔夫球,他就分别接受了三家企业的三张高尔夫俱乐部会员卡,总价值50万元。他想买车,想装修房子,就接受了别人给的汽车和装修款,甚至接受了别人送上的五支枪。正是放任的贪婪,增强了这些医药企业公关的成功率和杀伤力,最终使郝和平这样的高官被商业贿赂击倒。
郝和平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原司长:
我后悔,确实是后悔的。我有些事情看得太过分松散了,对自己的管理不严。
而在同事眼中,为人谨慎的医院药剂科科长张平,在检察官看来,他收受贿赂的贪婪近乎疯狂。宾馆、饭店、浴室、厕所都是他收钱的地点。某制药厂王某在宾馆、饭店、厕所等地分五次共送给张平现金54000元人民币;某制药集团办事处经理姜某分别在办公室、饭店、澡堂等地一共送给张平70000元人民币;某医药公司经理何某分六次共送给张平现金6000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经营部还为张平报销发票50000元,送给张平高档礼品;某药业公司代表孙某分八次共送给张平5000元人民币。
私欲泛滥、道德失守;权力太大、监管不力;新药不多、审批过多,诸多问题的出现,使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似乎变成一种顽症,屡禁不止、屡打不绝。
陈新生:
权力缺乏了监督,私欲同时又没有得到很好的控制,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衍生犯罪出来。
任建明 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
在利益面前,这个道德往往会变得很脆弱。
但是顽症并不等于是绝症,虽然久治不愈,却一直在治。早在七年前,办理张平案件的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检察院向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医院发出的这份《检察建议书》中,就开出了一剂药方,提出了五条建议。其中包括:第一,强化药品采购的制约机制;第二,改变药剂科科长说了算的现状,药品采购要公开、公正,应该进行公开招标;第三,开展法制教育等。直到今天,在医药主管部门为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开出的药方里,我们依然能够看到相同的几味药:强化教育、严格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强化监督。在治理商业贿赂的各项工作中,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要求努力做到标本兼治,积极采取措施,力争逐步铲除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演播室主持人 敬一丹:
郝和平和张平这两个人的名字中都有一个“平”字,但是两起贿赂案还是有很多不同的。一是受贿者的身份不同,郝是医药产品的审批官员,张则是医院的采购人员;二是受贿环节不同,郝案发生在审批环节,张案则发生在采购环节。虽说有这些不同,但是透过现象看本质,我们依然能够发现医药商业贿赂的病根,这就是医药生产低水平的重复建设,不法厂商为挤进市场,不惜以行贿的方式争取批文;药品审批的过多过滥,医院药品采购的把关不严,让权力寻租有了可乘之机。针对这样的病根,正在全国开展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已经开出了四味药,那就是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
今天的节目我们跟您一起探讨了医药商业贿赂的病根。明天我们将向您展现这个毒瘤的病根是怎么样长成一条条腐败链条,而有关部门又是如何痛下猛药治理这黑色链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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