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丽生建议建立和完善保障公共安全应急体系 |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10月15日 17:03 来源:
新华网北京10月15日电(记者顾瑞珍)“我国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平均每年发生130多起。抓紧建立和完善保障公共安全应急体系是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全国政协常委、民盟中央副主席索丽生15日在此间举行的全国政协常委会上说。
近年来,我国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频频发生,社会影响面和造成的损失不断扩大,我国的公共安全正面临着严重的威胁。索丽生给我们提供了这样一组数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每年造成非正常死亡超过20万人,伤残超过200万人,经济损失超过6000亿元人民币。
“我国现行的应急体制呈现为分部门、分灾种的单一灾害管理模式,各种灾害的防御与救援力量分散于不同的行业,隶属于不同的部门。这种体制固然有专业性强的特点,但从应急管理的角度讲,它的突出缺陷表现为多头管理、条块分割、任务交叉、重复建设、防抗脱节。”索丽生分析认为,多个部门分割使用职权,导致无法形成各种防御和救援力量的合力与优化组合,也大大增加了国家财政支出。
为此,索丽生建议:
一是整合资源,理顺职责,建立统一的应急组织管理机构。建议整合消防、急救、防灾减灾以及人防等部门,在国务院设立“国家应急总署”,在国务院、中央军委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全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准备与应急救援工作。
二是建立中国特色的应急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在2006年6月《突发事件应对法》已提交全国人大初次审议的基础上,健全和完善各部门的专项应急管理法规和地方性应急管理法规。
三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城市应急能力评价活动。我国城市灾害应急管理能力非常薄弱,目前全国639个有防洪任务的城市中,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城市仅占27%。索丽生说,应尽快制定关于城市灾害应急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的国家标准,研究确定城市灾害应急管理能力评价的参照标准和综合评价模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城市灾害应急管理能力评价活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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