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消息:2006年36期《领导决策信息》推出系列报道:六中全会前瞻,本期将着眼点落在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最近,中共中央党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研究课题组就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问卷调查了在中央党校学习的近300位地厅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学员,调查结果表明:“人民内部物质利益矛盾”是排在首位的突出矛盾,因此,建设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和任务就是要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
■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更高、时间更长、任务更重
■ 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要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
胡锦涛总书记在阐述和谐社会建设目标时指出,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这几个方面的目标汇总起来,就是和谐社会最重要的特征所在,那就是,人与人的和谐。我们要建设的和谐社会,就是人与社会之间关系协调、人与人之间关系融洽的社会,建设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要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
公平正义:打造和谐社会坚强基石
公平公正是和谐社会的基石。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要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的基本着眼点,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在促进发展的同时,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按照这一要求,近年来,中央以收入分配体制改革为重点,着力打造和谐社会这一基石。
有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基尼系数已达到0.46,这表明中国的贫富差距已达到国际公认的中等水平和警戒线。今年以来,中央接连召开多个有关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会议。5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问题。会议针对地区间和部分社会群体间收入差距过大而明确提出“提低,扩中,调高”的改革思路,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7月6日,中共中央在中南海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就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领导人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党中央、国务院经过反复研究,决定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同时,改革和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合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完善机关工人工资制度,适当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水平。新一轮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拉开大幕。7月17日,人事部、财政部等四部委有关负责人就改革收入分配制度等答记者问,介绍了即将全面推进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原则、目标、主要内容以及有关具体举措,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大对城乡特困群众的救济救助力度、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三项内容已被写入此次改革的意见稿。
此外,为了维护社会和谐与公平竞争,中央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打击商业贿赂、维护市场竞争、破除垄断方面也进行了一系列部署。2006年5月,中共中央做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这是党75年历史上第一次就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作出的专门决定。6月24日,有“经济宪法”之称《反垄断法(草案)》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这些都是朝着构建公平公正的社会秩序迈出的坚定步伐,都将从根本上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步伐。
诚信友爱:构筑和谐社会道德底线
和谐社会是诚信友爱的社会。以“八荣八耻”为核心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明确指出,要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培育诚信友爱,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从健全制度、发展教育、繁荣文化、强化道德规范、培育社会组织等多方面入手,引导人们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平等友爱、融洽相处。在这方面,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要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的战略任务。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指出:“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2003年4月召开的全国整规工作会议提出,用5年左右的时间建立起与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的框架和运行机制。国家统计局课题组新近完成的“和谐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研究”报告中,诚信友爱成为和谐社会统计监测的重要构成指标之一。据悉,全国信用标准化技术工作组计划在三年时间里,建成中国的信用标准体系。
在由政府信用、企业信用、个人信用共同构建的社会信用体系中,政府信用起着主导作用,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构架主要推动力。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了提高政府公信力的要求。目前,中央有关部门已经和正在建立相关信用监督数据库。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已经建立了拥有近600万户企业基本信息的共享数据库。海关总署建立了进出口企业信用档案系统。国家税务总局正全面实施“金税”工程三期建设,最终目标是实现对纳税人进行综合管理和监控。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建立了以企业和个人信贷记录为基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公安部正在建设“全国人口基本信息资源库”等八大基础性、共享性信息资源库。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积极建立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了贪污受贿的“黑名单”公示系统。
全国多数省市也明确了“以强化企业信用为重点,以政府信用建设为主要推动力,整体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方针。6月7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2006年“信用安徽”建设工作方案》,确立了今年“信用安徽”建设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以及主要措施。9月1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决定》正式开始施行。湖北省也出台了《湖北省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提出用四年左右时间,打造“信用湖北”,努力构建湖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使全省社会信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有些地方还出台了规范信用服务行业的地方性法规,如上海市出台了《上海市个人信用征信管理办法》、《上海市企业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等地方政府规章。7月21日,成都市也表示,将在全国率先建立企业诚信数据库,积极搭建公用信息平台。
充满活力:激发全社会创造精神
充满活力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充满活力要求我们在全党全社会大力弘扬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精神,大力营造鼓励创造、尊重创造、保护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支持人们进行理论、制度、科技和其他方面的创新,从而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一个社会有没有活力,重点看创造力和创业程度。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创业则是社会经济发展是否有活力的最集中体现。而无论是创新还是创业,人都是根本,人才都是关键。2003年12月召开的全国人才工作会议提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要“努力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建设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人才队伍”。2003年12月31日,新华社全文播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第一次专门就加强人才工作作出决定。2006年6月11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加快推进人才强国战略,切实把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来抓。此前的6月5日,胡锦涛在中国科学院第十三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八次院士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精辟地论述了“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战略思想,提出要把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作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举措。按照中央部署,到“十一五”末,我国高级技工水平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将占技能劳动者总数的25%以上,并带动中、初级技能劳动者队伍的梯次发展。到2020年,力争使我国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形成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格局。
建设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大力鼓励人们创业。为此,必须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从根本上破除影响人们创造力发挥的各种体制性障碍。要逐步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创业机制,形成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放手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目前,各地都已经积极行动起来了。从2005年开始,山东省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启动了“创业培训工程”。2005年12月29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促进就业若干规定》,其中明确提出将建立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对劳动者自主开办小企业或者非正规就业的劳动组织,给予开业贷款担保和贴息。2006年4月18日,江苏省政府下发了《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通知》,包括10个方面50条政策措施,标志着江苏省全民科技创业的大幕已经拉开。很多省市都针对创业培训制定了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政策措施、意见等。例如,吉林省《大力推进全民创业的指导意见》、河南省《认真做好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以及江苏等省《创业培训工作的意见》等。
人与人的和谐是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实现人与人的和谐,必须把社会的公平正义作为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标尺,把诚信友爱作为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把充分激发每个人的活力作为奋斗目标,让全社会的创造力得到充分发挥,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相关链接1:
构建和谐社会面临哪些突出矛盾和问题
最近,中共中央党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研究课题组就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问卷调查了在中央党校学习的近300位地厅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学员,调查结果表明:“人民内部物质利益矛盾”是排在首位的突出矛盾,“社会保障问题”是重点要解决的头号社会问题,“贫富悬殊”是应特别注意防范的社会风险。调查显示,“三农”问题仍然严重、收入分配差距扩大和各方面体制还不很完善,是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国内主要因素的前三位因素。
关于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构建和谐社会面临的突出矛盾调查统计表 | ||
突出矛盾 |
人数 |
% |
1、人民内部物质利益矛盾 |
146 |
51.0 |
2、社会阶层之间的矛盾 |
79 |
27.6 |
3、干群矛盾 |
58 |
20.3 |
4、区域矛盾 |
49 |
17.1 |
5、城乡矛盾 |
130 |
45.5 |
6、不同部门之间的矛盾 |
5 |
1.7 |
7、不同所有制之间的矛盾 |
15 |
5.2 |
8、中央和地方的矛盾 |
12 |
4.2 |
9、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经济的矛盾 |
47 |
16.4 |
10、其他 |
2 |
0.7 |
未填 |
29 |
10.1 |
相关链接2:
构建和谐社会的两个核心机制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丁元竹在9月7日的《中国经济时报》上撰文指出,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物质和制度层面的,一是价值和心态层面的。
文章指出,构建和谐社会要通过经济发展和体制设计建立公平发展的机会机制。和谐社会着重解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就要求首先要解决好社会公平问题,当前要从缩小收入差距、完善分配体制入手。只有当全体社会成员普遍认为他们具有平等的发展机会,并生活于社会安全网之内,他们才会普遍认同他们所处的社会。只有在这个时候,社会和谐才具有可能性。
文章强调,构建和谐社会要通过相互了解、沟通、交流建立社会认同机制。人类社会和谐,就必须有共同的价值目标和行为规范,并要求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去维护和遵守,这就要求人们做出正确的道德选择。我们在着手解决当前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时,一定要同时考虑建立共同的社会认同。
责编:唐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