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为主减少危害 以人为本从容应对――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就《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答新华社记者问
新华网北京7月6日电 预防为主减少危害 以人为本从容应对――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就《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答新华社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田雨、杨维汉
国务院6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继去年4月国务院颁布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总体预案》)后,国务院下发的又一个重要指导文件,是落实《总体预案》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就《意见》的有关问题,回答了新华社记者的提问。
加强应急管理 深入贯彻《总体预案》
问:请您谈一谈国务院为什么要出台这个《意见》?
答:加强应急管理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各级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体现。当前,我国改革和发展处于关键时期,虽然公共安全形势总体平稳、趋向好转,但复杂性、严峻性仍然突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对特大事件都及时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召开会议或亲自赶赴应急处置一线,指导协调有关应对工作。去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总体预案》和召开的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有力地推动了应急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把应急管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切实加强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这“一案三制”的建设,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构,加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大力提高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总体上看,我国应急管理工作基础仍然比较薄弱,各地进展还不平衡,应急管理工作体制、机制、法制尚不完善。面对严峻的公共安全形势,以及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各地区、各部门普遍感到,为进一步落实《总体预案》,由国务院制订相关的政策措施,对加强应急管理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作出部署,不仅十分必要,而且非常迫切。为此,国务院办公厅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精神起草了该《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在起草《意见》过程中,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有关方面和专家的意见,组织力量到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调研,并书面征求了国务院30多个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对各单位提出的修改建议,逐条梳理研究,认真吸收采纳,经国务院批准后印发各地区、各部门执行。总的来看,《意见》对贯彻落实《总体预案》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和一系列具体的政策措施。《意见》的实施,对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明确指导思想 提出工作目标
问:《意见》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的核心是什么?
答:《意见》指导思想的核心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充分依靠法制、科技和人民群众,以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为基础,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为重点,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意见》对“十一五”期间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建成覆盖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落实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责任制,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建设突发公共事件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和专业化、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管理保障体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军地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加强应急管理规划建设 继续深化完善预案体系
问:《意见》对加强应急管理规划和制度建设提出了哪些要求?目前的重点在哪里?
答:当前加强应急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就是要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编制并尽快组织实施《“十一五”期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优化、整合各类资源,统一规划突发公共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项目和基础设施,科学指导各项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必须要有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保障。制定科学合理的体系建设规划,是实现应急资源优化配置、加强应急能力建设的基础,有利于把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集中到重点方向,有利于防止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基于上述认识,《意见》从编制并实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提出了有关具体措施。
《意见》要求城乡建设等有关专项规划的编制要与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相衔接,合理布局重点建设项目,统筹规划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
同时,要求继续下大力气深化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建设。尽快构建覆盖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对预案的动态管理,经常性地开展预案演练,促进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总体预案》的规定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需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应急管理指挥机构、办事机构。研究建立保险、社会捐赠等方面参与、支持应急管理工作的机制。加强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建设,尽快形成完善的法律体系。
普查监控防患未然 预警报告及时准确
问:《意见》对做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工作提出哪些具体要求?
答: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进行普查和监控尤为重要。《意见》对各类风险隐患普查作出了具体的规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全面掌握本行政区域、本行业和领域各类风险隐患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控。特别是对位于城市和人口密集地区的高危企业,不符合安全布局要求、达不到安全防护距离的,要采取停产、停业、搬迁等措施消除隐患。同时要求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监察机构要把督促风险隐患整改情况,作为衡量监管机构履行职责是否到位的重要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
《意见》提出要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公共安全的监督检查,促进各行业和领域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并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告和预警工作。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和地方政府要按规定及时、准确、如实地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向国务院报告,并向有关地方、部门和应急管理机构通报。对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意见》要求,在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信息报告工作的同时,通过建立社会公众报告、举报奖励制度,设立基层信息员等多种方式,不断拓宽信息报告渠道。建立预警信息通报与发布制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息、电话、宣传车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准确发布预警信息。
《意见》还要求积极开展应急管理培训。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应急管理的培训规划和培训大纲,明确培训内容、标准和方式,充分运用多种方法和手段,做好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并加强培训资质管理。要加大科普宣教工作力度,创造更加浓厚的人人关心公共安全、人人学习应急知识的社会氛围。
应急管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 基层单位是重点
问:怎样提高基层单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答:祸患常积于忽微。目前,许多社区、乡村、企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不强,安全责任不落实,一旦遇到突发公共事件,往往先期处置不及时、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加强应急管理当务之急是切实提高基层的应急管理能力。
《意见》强调,要以社区、乡村、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为重点,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行政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社区或村级组织负责人在应急管理中的职责,确定专(兼)职的工作人员或机构,加强基层应急投入,结合实际制订各类应急预案,增强第一时间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社区要针对群众生活中可能遇到的突发公共事件,制订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使群众一看就明白要做什么、怎么做,谁负责、谁来做,避免不切实际、照抄照搬。乡村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地制宜加强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并充分发挥城镇应急救援力量的辐射作用。
学校要在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公共安全知识和应急防护知识的教育和普及,增强师生公共安全意识。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要切实落实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有预案、有救援队伍、有联动机制、有善后措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及时协调解决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问题,促进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全面提高。
完善政策措施 增强保障能力
问:为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制定了哪些政策措施?
答: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意见》在资金投入、产业发展、科技支撑等方面制订了一系列重要的政策措施。《意见》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公共安全工作以及预防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需由政府负担的经费,并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健全应急资金拨付制度。同时,要求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投入机制,增强高危行业企业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能力。
在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中,要将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公共安全工艺、技术和产品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鼓励类发展项目,在政策上积极予以支持。对公共安全、应急处置重大项目和技术开发、产业化示范项目,政府给予直接投资或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支持。
《意见》强调,要高度重视利用科技手段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基础理论、应用和关键技术研究给予支持,加强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学科、专业建设,大力培养公共安全科技人才。扶持一批公共安全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重点企业,实现成套核心技术与重大装备的突破,增强安全技术保障能力。
处置要有条不紊 善后须以人为本
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如何处置和善后?
答: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或直接受其影响的单位要根据预案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按规定及时报告。事发地人民政府负有统一组织领导应急处置工作的职责,要积极调动有关救援队伍和力量开展救援工作,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事件,并做好受影响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和事故现场环境评估工作。为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必须统筹规划应急处置所需物资、装备、紧急避难场所、通信器材、生活用品,以及运输能力、通信能力、生产能力和有关技术、信息的储备。
应急处置的善后工作必须体现“以人为本”。《意见》明确指出,要及时组织受影响地区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健全社会捐助和对口支援等社会动员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重大灾害应急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要建立国家和地方重要物资监测网络及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保障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的需要。
及时、准确的统计分析和客观的评估是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意见》要求,在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调查处理的同时,要对事件的处置及相关防范工作做出评估,并对年度应急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要加强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完善分类分级标准,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及时、全面、准确地统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起数、伤亡人数、造成经济损失等相关情况,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
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应急管理能力 失职渎职、玩忽职守要追究责任
问:应急管理是否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答:是的。危机对各级领导干部驾驭复杂局面、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是个考验。各级政府要切实把应急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分工协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意见》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在党委领导下,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干部政绩考核的内容,特别要抓好市(地)、县(区)两级领导干部责任的落实。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理顺关系,明确职责,搞好条块之间的衔接和配合。建立和完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定期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增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深入一线,加强组织指挥。要建立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行为的,要依照法律法规严格追究责任。
完善信息发布机制 引导舆论凝聚人心
问: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要遵循哪些原则和规定?
答:正确的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能够凝聚人心,共同应对危机。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续发处置情况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健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舆情收集和分析机制,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信息发布工作,充分发挥中央和省级主要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完)
责编:刘彦妤